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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公司运营风险

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及防范

日期:2013-01-14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网 作者:公司律师 阅读:47次 [字体: ] 背景色:        

所有的经营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经营原则,就是什么商品能赚钱就经营什么,这是对的。但是,绝不能凡是能赚钱的商品都经营,应当依法经营正宗的合格产品。否则,不但难以赚钱,还会受到法律制裁。

违法经营危害大,害处多。因为违法经营会受到行政处罚,因为侵权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对各种非法经营构成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及处罚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违法经营的事干不得。依法经营最重要。

进货时应把好十二关:(1)把好质量关。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进。(2)把好包装关。包装不好的产品不进,防止损坏过多而亏损。(3)把好标记关。包装上未按规定标记,尤其是没有生产厂家及地址、无生产批准文号的产品不进,防止买进非法生产的产品。(4)把好说明与实际关。产品的性能与各种指标与说明书的说明不相符的不进,防止因进货不慎构成欺诈经营。(5)把好时效关。过期的产品或出厂日期超前的产品不进,防止产品过期受损失甚至受处罚。(6)把好名称关。产品名称容易与知名商标、品牌名称混淆的不进,防止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或名称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受查处。(7)把好真伪关。假冒伪劣产品不进,防止因侵权、销售伪劣产品而承担责任。(8)把好知识产权关。包装上不当地使用专利等标志或与他人的外观设计相近似的产品不能进,防止因违法或侵权而承担责任。(9)把好安全关。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服饰、压力容器、化工产品等不进或慎进,防止发生事故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0)把好卫生关。不卫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产品不进,防止因不卫生或污染造成不良后果而承担责任。(11)把好数量关。短斤少两的产品不进,防止因计量问题惹出是非。(12)把好进货渠道关。不在无证生产或经营者处进货,防止上当受骗。

不图便宜买歪货、水货、走私货。不经营有毒、有害、明令禁止经营或已被淘汰了的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或发生经营纠纷后,经营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害后果加重,尽量解纷息诉,维护和提高经营信誉。对进货中发生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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