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临沂市河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张某不服提起上诉,李律师接受委托后,核实证据,准备辩护意见,最终法院改判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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