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庭审技巧 >> 罪轻辩护案例

办理强奸罪建议量刑5年实际判1年半成功案

日期:2020-01-12 来源:刑事律师 作者:刘红亮律师 阅读:906次 [字体: ] 背景色:        

基本案情:被告人在京务工,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位女孩,二人交往了一段时间,也同居过,后来女孩不愿与男孩来往了。有一天晚上,男孩来到女孩在京务工的住处,试探性想和女孩亲热,女孩由于担心被邻居听见,没有同意,后来二人为此产生争议和不愉快,女孩报警称被强奸。后来控方指控男孩构成强奸罪(未遂),建议刑期5年。

办案大概经过:接受委托后,作为被告人的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指控犯强奸罪的事实不轻,证据不足。认为不构成强奸罪(未遂),倾向于轻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因被告人没有强奸的故意和行为,女方阴道内未鉴定出被告人的生物痕迹(精液),被告否认曾脱掉自己的裤子,受害人称双方生殖器有接触,在双方言辞证据不一致,且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希望法院予以从宽处罚。

最终结果:控方建议量刑5年,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刑期为1年6个月。(强奸罪案件,争取到这样的结果已经实属不易)

附:判决书照片说明:

为了保护被告人隐私权,判决书照片中被告人的名字已被遮挡。判决书页数较多,照片只选取部分了页面,一切以判决书原件为准。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