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结婚迫使老母搬走,除了受到道德谴责,还会受法律制裁吗?
刘阿姨今年已经60岁了,中年丧偶,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名叫王磊,现已经大学毕业王磊毕业后留在了其就读学校所在的城市工作,刘阿姨为了不让儿子担心便卖掉了老家的房子在王噁工作的城市买了一套房子与儿子一起生活。不久之后,王.磊找了一位漂亮的女朋友,二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准备登记结婚。但就在这时,女方却提出了一个无理的要求:结婚之后,为了避免麻烦,不能和婆婆住在一起,否则就不结婚。王.磊虽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但一想到自己的情况能找到这么好的女朋友不容易,就只好答应了此要求。随后,王磊将女方的要求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并强行让母亲搬回老家居住。刘阿姨听后既难过又生气,但为了自己儿子的幸福,刘阿姨只好忍气吞声那么,王磊的做法仅仅受到道德的谴责吗?是否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包括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也就是说,子女不但要确保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居,还应当保证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而作为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就首先要确保老年人具有定所,不必为住房担忧。对此,我国法律亦作出了明确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本案中,刘阿姨倾尽自己的所有来到儿子所居住的地方,可儿子为了结婚强行让无依无靠的母亲搬出家,这不仅是违反了道德,更是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其恶劣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六条贍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七十六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提示
赡养老年人,首先就必须保障老年人居有定所。作为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侵占老年人的房屋,也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在或者迁居至条件恶劣的房屋。子女违法实施上述行为的,有可能涉嫌遗弃老年人,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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