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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民事案件审判之专利申请时已经明确排除的技术方案,不能以技术特征等同为由在侵权判断时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日期:2016-04-29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255次 [字体: ] 背景色:        

专利民事案件审判之专利申请时已经明确排除的技术方案,不能以技术特征等同为由在侵权判断时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再审申请人孙俊义与被申请人任丘市博成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张泽辉、乔泰达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15)民申字第740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等同原则的适用需要兼顾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且须考虑专利申请与专利侵权时的技术发展水平,合理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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