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禁令
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在诉讼中提出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侵权行为的申请。
知识产权中的诉前禁令是指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害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法院发布的一种禁止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性命令。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权利有效。
2、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知识产权。
3、不采取相关停止措施,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4、申请人提供了合理、有效的担保。
5、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申请主体
1、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在着作权侵权纠纷中,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申请。
2、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可自行或与商标注册人共同提出申请。
(三)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等事项。申请的理由包括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体说明。
(四)申请诉前禁令应当提供的担保及证据(略,参见“财产保全”和“各类案件的具体举证指南”中的相关要求)
(五)赔偿问题
1、被申请人因申请人不起诉或申请错误遭受损失的,可以向申请人请求赔偿。所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被申请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向作出诉前禁令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具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提出,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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