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用好自由裁量权
作者:新安县人民法院 刘圈子 刘晓东
自由裁量权是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在公平、正义价值目标指导下,权衡利弊,酌情裁判的权力。
现有的法律难以为所有纠纷提供明确具体的依据,客观上需要法官行使一定自由裁量权,以弥补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有些案件无法从现有法律体系中找到唯一正确答案,这也需要法官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努力实现裁判的公平与正义。
可允许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几种情况:一是法律明确授权的。法律授权可以是直接授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也可以是授权从几种法定情形中选择其一进行裁量,或者在法定的范围、幅度内进行裁量的。二是法律虽未明确授权,但由于其所使用的表述不够具体、明确,无法为法官提供确定结论的,法官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法律精神、规则或者条文进行阐释。三是事实认定过程中证据材料的搜集、证据证明力的认定以及证明标准的判断等方面存在裁量空间的。四是出现法律没有规定的新类型案件时,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对案件进行审理。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具备相应条件,遵循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精神以及基本法理的要求,不能违反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二是合理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充分考虑公共政策、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社会公众的认同度等因素,正确把握不同审判工作的裁判理念,正确处理好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人身利益与财产利益、生存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确保裁判结果应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公正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在程序上应严格保持中立,不能有所偏袒,在实体上应注重裁量结果与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普遍理解的契合性,裁判结果应符合司法公平正义的要求。四是公开原则。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开自由裁量过程中所涉及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做到裁量过程公开、裁量理由公开、裁量结果公开。五是审慎原则。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增强责任意识,在充分理解法律精神、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审慎作出裁判,不得随意、草率行使自由裁量权。
为减少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随意性,应通过合理的程序对独任审判员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应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责,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进行重点评议;发挥审判委员会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把关作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裁判文书应加强案件事实认定理由的论证,公开所援引和适用的法律条文,并结合案件事实阐明法律适用的理由,充分论述自由裁量结果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使当事人能够清晰地看到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事实的逻辑过程;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对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情形,结合审判质量考核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有针对性地选出自由裁量事项的案例,对考量因素和裁量标准进行类型化;做好法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提升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提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水平。此外,还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对滥用自由裁量权并构成违纪违法的人员,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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