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不同意人民法院执行的,怎么办?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不停止执行。案外人、当事人对法院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