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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一是对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行为,既包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项的,也包括几项的;二是对于必备条款中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内容,其适用的对象是那些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对于那些没有职业病危险的企业,则不需要在其劳动合同中规定职业病防治的内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是职业病防治法。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职工培训、休息休假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遵守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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