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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专栏简介

诉讼常识

  • 起诉后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日期:2019-05-16 点击:288次

    起诉后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起诉后未预缴诉讼费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 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可否视为送达
    日期:2019-05-16 点击:312次

    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可否视为送达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行为不能视为送达。调解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拒绝签收调解书则表明该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日期:2019-03-26 点击:1058次

    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当事人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申请法院帮助调取证据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应该由谁来承担证明责任
    日期:2019-03-26 点击:885次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应该由谁来承担证明责任我国实施“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即由起诉方的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事实的真伪,则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因此,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由起诉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时,当事人有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吗
    日期:2019-03-26 点击:544次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时,当事人有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吗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原告一方有多个人的,应该怎样提起诉讼
    日期:2019-03-26 点击:694次

    原告一方有多个人的,应该怎样提起诉讼在原告一方有多个人时,可以提起共同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 书记员是被告的表哥,其是否需要回避
    日期:2019-03-26 点击:1019次

    书记员是被告的表哥,其是否需要回避所谓回避是指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不应该参加与本案诉讼相关的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可能回避的人员有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的理由有: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 原告在起诉之后,还可以撤诉吗
    日期:2019-03-26 点击:770次

    原告在起诉之后,还可以撤诉吗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撤诉就是原告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自己和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撤诉在一审和二审中都可以发生。

  • 公告送达案件的风险防范
    日期:2018-04-17 点击:1725次

    公告送达案件的风险防范送达是民事审判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基础。在送达的过程中,遇到查找不到被告或者被告下落不明,就需要进行公告送达。实践中,公告送达的案件所占比例,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分布在民间借贷纠纷、信用卡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也出现在部分离婚案件中。

  • 论民事诉讼电子送达制度的完善
    日期:2018-01-04 点击:1541次

    论民事诉讼电子送达制度的完善电子送达,是指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其附件等电子形式告知当事人或者将有关的诉讼材料发送给当事人,在对方接收到通知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未收到该材料时视为已经送达的一种方式(宋朝武,2011)。目前我国并没有比较统一的电子送达内涵界定标准,目前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为宋朝武教授的观点,他从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对电子送达进行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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