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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学者建议明晰“醉驾入刑”法律模糊地带
    日期:2012-05-15 点击:95次

    专家学者建议明晰“醉驾入刑”法律模糊地带 “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意见,对‘醉驾入刑’的法律条文进一步明晰化。”专家纷纷表示。比如,应该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文中的“情节显著轻微”,尽可能地掌握醉驾的具体情节;规范缓刑、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对应该严惩的知法犯法、多次犯罪行为加重惩治力度,从而合理把握审判的尺度。

  • 中国反家暴法呼之欲出界定取证存难点
    日期:2012-05-15 点击:65次

    中国反家暴法呼之欲出界定取证存难点 全国妇联还推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部门和妇联组织共同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各地也在反家暴有关法律工作中做出了许多尝试。在创建了独特反家暴模式的湖南省,在下发“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设立专门的反家暴合议庭、支持婚内家庭暴力赔偿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并已经有了具体的审判案例。

  • 饮用水安全国家强制标准7月1日起实施
    日期:2012-05-15 点击:61次

    饮用水安全国家强制标准7月1日起实施 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国标首次明确提出生活饮用水的定义:供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尤其是明确指出了生活用水也应符合标准。有资料表明,人体通过皮肤接触所吸收的水中物质的含量占到了水中物质总含量的60%左右,而通过饮用吸收的量则只占了20%或30%,也就是说,如果长期接触不安全的水,对人体的健康是有一定影响。而这一点是人们长期以来一直所严重忽略的。所以新国标的实施也意味着,饮用水将保障人们在饮用、或者是接触用水的时候都会是安全的。

  • 家庭暴力成中国严重社会问题学者建议单独入罪
    日期:2012-05-15 点击:62次

    家庭暴力成中国严重社会问题学者建议单独入罪 建议应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国家民政部以及各级民政机构承担救助受虐妇女的主要职责,担负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建立庇护所的任务;庇护所免费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食宿等服务,庇护所运营经费由国家财政支付。应当立法倡导社会各界参与庇护所的建设和运营,并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给受虐妇女提供法律的、心理的与社工的多种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的功能,达到防治家庭暴力的目的。

  • 全国妇联近日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调研项目
    日期:2012-05-15 点击:71次

    全国妇联近日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调研项目 家庭教育立法的工作需求。分析我国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家庭教育立法应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三是境外家庭教育立法案例分析。分析境外家庭教育立法实施的社会效果,学习借鉴他人经验。四是国内家庭教育工作经验总结。分析国内家庭教育工作成功案例,梳理总结相关经验。

  • 司法部出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日期:2012-05-15 点击:60次

    司法部出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服务业务规程,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保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体现与时俱进
    日期:2012-05-15 点击:64次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体现与时俱进 实现产假与国际相关公约接轨,明确了女职工流产产假和产假期间待遇、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支付单位等,特别是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了明确规定;完善了监督管理体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特别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明确了对用人单位违反《特别规定》行为的处罚。

  • 中国引入“反性骚扰条款”力图从源头防范
    日期:2012-05-15 点击:72次

    中国引入“反性骚扰条款”力图从源头防范 在企业广泛宣传女职工保护的法律法规,把防止职场性骚扰纳入单位规定,明确哪些行为属于性骚扰的范围,形成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氛围;建立有效举报途径和程序,接到举报后,首先要确定性骚扰的是否事实存在,如果存在,必须给予严厉单位内部处理;建立必要的监控设施,如在电梯、楼道位置安装摄像头、建立开放式工作场所,同时提倡加强自我防范等。

  • 新刑诉法人权保障原则得到充分具体体现
    日期:2012-05-15 点击:76次

    新刑诉法人权保障原则得到充分具体体现人权保障原则不仅仅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更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指导原则,刑诉法的立法和执法,都要以“人权保障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刑诉法就是一部人权保障法。不仅提前了辩护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而且还扩大了律师的辩护权,把律师参加刑事诉讼落实到诉讼的各个阶段,对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作了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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