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庭审技巧专栏简介

法在肩头,责无旁贷,守望初心,牢记使命。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 — 全力以赴,打赢这场官司!我是北京孙超律师,电话(微信):13691255677。

  • 经营者瑕疵履行附赠服务的责任认定规则
    日期:2024-06-12 点击:47次

    经营者瑕疵履行附赠服务的责任认定规则经营者为获取消费者关注,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在服务合同中作出的单方附赠服务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对经营者瑕疵履行该服务承诺是否构成违约的认定,需要综合该服务承诺与合同主要义务的相关性、服务承诺的具体履行情况及一般公众的容忍程度等要素综合判断。对于未支付对价且未特别约定的服务承诺,消费者具有更高的容忍义务,一般的瑕疵履行不应认定为违约。

  • 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
    日期:2024-04-21 点击:49次

    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律师直接与公安机关分管侦查的负责人进行对话,往往可以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另一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允许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向检察官发表辩护意见,或者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这就给了律师介入审查批捕程序的机会。尤其是在那些正在推行“审查批捕听证程序”的检察机关,假如就审查批捕问题举行专门的听证会,辩护律师就可以获得参加听证会的机会,发表“被告人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辩护意见。

  • 实际股东的身份认定及行为定性
    日期:2024-04-08 点击:35次

    实际股东的身份认定及行为定性,实际股东根据登记股东授权代为签署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等股权过户登记文件,以及在项目建设达到转让条件后,经过董事会决议和审计等法定程序将项目与案外人的项目进行股权置换,是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 冒用股东姓名的责任认定与裁判路径
    日期:2024-03-28 点击:60次

    冒用股东姓名的责任认定与裁判路径姓名权属于人格权利,冒用股东姓名进行公司工商登记的行为侵害了股东的姓名权,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影响、主观过错以及损害后果等因素,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 应当允许“挂名法定代表人”提出涤除登记诉讼
    日期:2024-03-26 点击:45次

    应当允许“挂名法定代表人”提出涤除登记诉讼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失去实质利益关联,且没有参与任何实际经营,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应当允许“挂名法定代表人”提出涤除登记诉讼。

  • 国家工作人员“牵线搭桥”如何定性
    日期:2024-02-18 点击:51次

    国家工作人员“牵线搭桥”如何定性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此种情形被称为斡旋受贿。

  • 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的成立
    日期:2024-02-08 点击:37次

    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的成立悔罪表现与被告人行使辩解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被告人悔罪与行使辩解权同属行使刑事诉讼权利的范畴,两项权利之间并不互相排斥。如果以被告人行使了辩解权就认为其无悔罪表现,无疑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变相剥夺。

  • 定金责任的惩罚性及其合理控制
    日期:2024-01-22 点击:45次

    定金的固有功能决定了定金责任的惩罚性色彩通常比违约金责任更浓厚。我国《民法典》对定金责任的三种适用控制都存在问题:将定金合同定性为实践性合同缺乏理论依据,且实务上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合同标的额20%的上限有时使定金责任对违约补偿不足,有时又远高于违约损失;仅适用于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行为也与契约自由扞格,亦无法与定金的现代运用场景相匹配。

  • 某资本管理公司与某控股公司等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4-01-16 点击:49次

    某资本管理公司与某控股公司等合同纠纷案“弄清”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不是口号,也不是要在裁判文书中进行事无巨细的堆砌和罗列,要体现裁判思路、审判逻辑。比如合同类纠纷中,查明、认定双方之间的关系,缔约背景以及合同缔结、履行情况,往来函件沟通内容,当事人对于某个合同条文、某一事件的解释、说明;与上述事实对应,确定合同性质、效力、违约事实、解除时间,判断法律后果。“弄清”事实,最终的目的是使得裁判文书论理有的放矢,裁判逻辑正确、周延。

  • 隐名股东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裁判思维
    日期:2024-01-05 点击:69次

    隐名股东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裁判思维基于金钱债权执行依据,执行登记于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股权时,隐名股东往往因股权代持而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裁判此类案件基于对涉及隐名股东与执行债权人之间相互冲突利益之衡量,融入具有主观性的商事外观主义、信赖利益等价值判断;为统一法律适用,有必要回归法教义学框架下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应有制度逻辑基础,即登记在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股权是否系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并在民事诉讼法规范下形成裁判思维。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