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
第二审程序并不是审理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不能机械地理解第二审程序就是对同一案件进行第二次审理的程序。因为对同一案件的第二次审理,既可能是第二审程序,也可能是第一审程序,还可能是审判监督程序。如上一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审理、裁判了应由自己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有权依法撤销裁判、变更管辖,将案件管辖权收归自己,作为第一审案件重新审理。变更管辖后的审理,从审理次数说是第二次,但从审判程序上说仍是第一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