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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确认劳动关系期间不应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北京法院: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 也可有带薪年假 因劳动者原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是为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惩罚性规定。但如果因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10条最新意见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按照自动撤回仲裁处理后,该当事人又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的有关问题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论对劳动争议诉讼审理中常见问题的探讨意见我认为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站在对立的立场,双方在确定停工留薪期问题意见不一,工伤职工属于弱势群体,由用人单位认定则很难保证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我们建议由行政部门进行停工留薪期的认定。理由为:1,引入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认定结果更具公正性和公平性,。2,,政府部门的介入加大了对不规范医院的震慑力,保证诊断资料的可靠性。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问题探讨我国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实行先裁后审制,即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能予以受理。这个先裁后审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而确定的。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除了要执行劳动仲裁为诉讼前置程序的规定外,还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四个起诉必备要件。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程序问题劳动争议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一般是因为用人单位实施某种行政管理行为所引起的,就这一点来说,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不属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但是一旦一方起诉,诉讼程序开始,他们的争议就成为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这就使被告一方提出反诉有了程序法上的根据,人民法院不审理这样的反诉请求于法无据。
有关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思考作为处理劳动争议实体法的主要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如果未经仲裁程序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得受理。但作为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却没有规定反诉,这在程序上违反平等、对等原则。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一方当事人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反诉,当事人一方可否反诉?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按现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表明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愿意服从仲裁裁决。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在此情况下,仲裁裁决书当然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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