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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单位聘用外籍员工手续流程

日期:2014-12-25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劳动仲裁律师 阅读:158次 [字体: ] 背景色:        

聘用外国雇员需在其入境之前单位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
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带申请材料到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现场办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许可)的申请手续。
1、申办就业许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交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 聘用意向书(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
(4) 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
(6) 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注: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并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正本);
(2) 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外国人健康证明;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与被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5)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3、 受理
1、北京市职介中心一层服务大厅: 宣武区永内西街5号,乘车路线:乘坐102、14、40、66、744、800等公交车在游泳池站下
2、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外国人办证服务窗口。市海淀区阜成路63号,乘坐56路、运通102路、846路到西八里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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