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经营自主权,是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础上,拥有调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的权利。经营自主权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等的经营自主权。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是指行政机关采用行政手段限制或者剥夺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三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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