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凡有灼伤、烫伤或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在有强烈辐射或低温条件下的作业,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特别肮脏的操作的,工厂应供给工人工作服或围裙,并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二是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气或粉尘场所操作的工人,应由工厂分别供给工人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三是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由工厂分别供给工人漱洗药水或防护药膏。
四是在有噪声、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药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由工厂分别供给工人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五是经常站在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土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发放防水靴或防水鞋等。
六是高空作业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其安全带。 七是电气操作工人,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其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八是经常在露天工作的人,应该由工厂供给其防晒、防雨的用具。
九是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根据需要供给其防寒用品。
十是在有传染疾病危害的生产部门中,应该由工厂供给工人洗手用的消毒剂,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工厂负责定期消毒。
十一是生产大量一氧化碳气体等有毒气体的工厂,应该备有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该设立防毒救护站。
十二是对于在有易燃、易爆、烧灼介质及有静电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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