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大学毕业后来到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却以劳动合同需要由公司统一管理以防止公司人员资料外流为由,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该劳动合同只能收交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员工手中不能留有合同备份。请问公司禁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持有劳动合同的做法合理吗?
劳动合同是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当然双方都有权了解其内容.持有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可见,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丁。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解释清楚合同文本中的内容。此外,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持有,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拒绝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除劳动合同需要交一份给劳动者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收取财物。即使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提前解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无权扣留员工劳动合同及其他私人物品,如果公司违反规定扣留员工劳动合同或私人财产,该员工可以报当地派出所,索回劳动合同后再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该公司以统一管理劳动合同,防止员工资料外泄为由,将劳动合同收归公司统一管理,使得员工无法持有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使得曹某无法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曹某可以将这种情况提交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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