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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财务会计风险

增值税的概念是什么,其税率应如何计算

日期:2013-01-11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网 作者:公司律师 阅读:57次 [字体: ] 背景色: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

增值税是中国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其收入居各税之首,占中国税收总额的40%左右。

根据《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税率一共有三档,即17%的基本税率,13%的低税率和0%的零税率,并且,分别适用于如下情况: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包括原粮和米、面等成品粮,不包括挂面、切面、馄饨皮等粮食复制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碳制品(包括主要供居民用的煤球、糕饼、蜂窝煤、引火炭等);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此外,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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