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第一次起诉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这婚还能离吗?
在法庭上他坚决不同意离婚,说我们的感情还能够修复,让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当面对我下跪,痛哭着想挽留我,并表态以后绝不再打我了。虽然我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但我坚决想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即便施暴方表示坚决悔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为了及时高效保护家暴受害人维权,《规定》第十一条把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作为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的法定情形,从而扩大适用范围,及时助力受害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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