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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成年后从未履行赡养义务,应否均分遗产?

日期:2024-04-16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网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代位继承人成年后从未履行赡养义务,应否均分遗产?

答疑意见: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法定继承以均等继承为原则,对于尽到较多赡养义务的也只是规定“可以”多分而非“应当”多分。但是就代位继承而言,代位继承人仅仅是承继了其父或母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涉及赡养义务问题。这样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对赡养的正向鼓励,但仍然强调维护以身份为基础的继承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对于代位继承人而言,决定其能否均等继承的根本在于其身份是否符合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当然,此种情况下,如果其他继承人尽到较多赡养义务,也应当是让有关继承人多分,而不是让该代位继承人少分。

咨询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李燕

答疑专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 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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