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规则】共犯对退赔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共犯的追缴违法所得按照各自金额分别追缴,无法查清各自金额的,共同追缴。
在共同犯罪情况下,违法所得的处理更为复杂,需要区分情况。
二人以上共同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既然是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即为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不是附带民事诉讼,不用引用民事关于连带责任的法条。从判决角度可以表述为:责令被告人XXX、XXX共同退赔被害人XXX经济损失XX元。如果被害人人数较多,也可以表述为:责令被告人XXX、XXX共同退赔XXX元,发还被害人某甲XX元,发还被害人某乙XX元。
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犯罪获取不法利益,且不是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物的,应根据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数额分别追缴。此类犯罪,如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等,属于获利型犯罪,根据任何人不得通过犯罪获取不法利益的原则,要剥夺其不法利益。追缴不法利益,原则上限于各自实际所得。对于能够查清各自获利金额的,追缴相应金额。从判决书的角度可以表述为:继续追缴被告人某甲违法所得XX元、被告人某乙违法所得XX元,予以没收。如果不能查清各自获利金额的,应共同追缴,可表述为:继续追缴被告人某甲、某乙违法所得XX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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