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违约金如何适用法律?
李某与王某订立了一份工作服购销合同,约定:李某向王某交付500套工作服,货款为5.4万元,王某向李某支付定金2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李某因将工作服卖与黄某而无法向王某交付500套工作服。此时王某可以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并交付违约金吗?诉至法院,法院如何适用法律?
律师说法:本案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如果是违约方交付的定金,非违约方可以选择不归还定金或者接受违约金,按原数归还定金;如果是非违约方交付的定金,则非违约方可以选择对方双倍归还定金或者对方按原数额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一诉求。本案中,作为非违约方的王某可以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或者要求李某按原数额返还定金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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