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监督?
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超过三个月未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裁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后,申请人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认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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