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流程公开的范围及查询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向公众公开以下审判流程信息:(1)法院地址、交通图示、联系方式、管辖范围、下辖法院、内设部门及其职能、投诉渠道等机构信息;(2)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法官等级等人员信息;(3)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等司法公开职能信息;(4)立案条件、申请再审、申诉条件及要求、诉讼流程、诉讼风险提示、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等诉讼指南信息;(5)审判业务文件、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等审判指导文件信息;(6)开庭公告、听证公告等庭审信息;(7)人民陪审员名册、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评估、拍卖及其他社会中介入选机构名册等名册信息。
当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凭密码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获取以下信息:(1)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2)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姓名、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3)送达、管辖权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情况;(4)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5)庭审、听证、询问、调查取证、质证的时间和地点;(6)裁判文书送达信息;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7)起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国家赔偿申请书、答辩状,庭审笔录、听证笔录、询问笔录、调查取证笔录等材料;(8)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9)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情况;(10)有关法律或司法解释要求公布的其他审判流程信息。
查询方法:
公众查询事项可通过天津各级法院网站、公告栏、电子公告屏等。
当事人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可通过天津法院网“诉讼案件流程查询”板块,输入案件查询码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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