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争议案件打官司的诉讼费如何缴纳
(一)诉讼费用的种类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种速算公式。
速算方法:
1千元以下 ×50元/件
1千元--5万元 ×0.04+10元
5万元--10万元 ×0,03+510元
10万元--20万元 ×0.02+1510元
20万元--50万元 ×0.015+2510元
50万元--100万元 ×0.01+5010元
100万元以上 ×0.005+10010元
例如:您打的是债务官司,张三向您借了15万元,您告他还钱,您需要预交的诉讼费是:
150000×0.02+1510=4510元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作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3)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 30元/件
1千元--10万元月 ×0.01+20元
10万元以上 ×0.005+520元
(4)其他诉讼费用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诉讼费用的预交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必须交纳诉讼费。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交钱,法院会给您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您执意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得到继续审理。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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