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妹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姐姐在妹妹的房子里不肯搬出,也不愿支付租金,妹妹无奈将姐姐告上法庭。昨天,在新北法院调解下,姐妹最终握手言和。
2001年8月,张某将位于新北区孟河镇的一间房子租给姐姐。2012年10月1日,张某因孩子大了,便想将租给姐姐的房子收回来,重新装修后让孩子住。张某将情况告知姐姐后,双方约定租期到去年2月。
到了约定时间,张某去收房,姐姐却不肯交房,也不付租金,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经调解,张某同意延期1个月,但到了3月底,姐姐仍拒绝搬出。
无奈,去年6月6日,张某将姐姐、姐夫诉至新北法院,要求他们支付租金、限期搬房,8月18日,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请。因姐姐仍赖着不搬,去年11月18日,张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传票,张某的姐姐仍无动于衷,该院立即行动,依法冻结了她的银行账户。直到这时,她才认识到问题严重,逐步开始搬离房屋,但拖欠的3万多元租金一直未交。
见姐姐、姐夫已同意搬离,亲朋好友又多方做工作,张某只要姐姐付2.8万元就申请结案。
昨天上午,新年上班第一天,新北法院将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上扣划的2.8万元交给张某,此案就此了结。当天,新北法院的全体干警就投入紧张的工作中,安排5个庭审,执结11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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