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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诉“搜房网”获赔15万

日期:2015-11-0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记者彭小菲 阅读:65次 [字体: ] 背景色:        

因认为“搜房网”未经许可利用其肖像、姓名用于楼盘宣传,艺人张亮起诉索赔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张亮一方胜诉,获赔15万元。

张亮诉称,“搜房网”将“爸爸去哪儿”作为主背景,使用其肖像作为诸多地区楼盘宣传推广文章的配图,部分宣传文章中还擅自使用其姓名,该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故起诉请求判令搜房网所属的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0.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搜房网”未经许可使用张亮6组图像,这种商业性使用张亮个人肖像和艺名的行为,已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因此对张亮要求搜房公司赔礼道歉的请求予以支持,并判令搜房网赔偿张亮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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