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婚姻家庭判决,裁定书
无血缘关系的人工受精子女在法律上有无继承权本案中,郭小顺在遗嘱中单方否认妻子李梅通过人工受精所怀的孩子与自己的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经过丈夫同意,以他人精子使妻子受孕怀胎所生的子女,尽管在血缘上与丈夫没有关系,但在法律上应推定为是双方的婚生子女。
公民的会员资格是否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会员卡具有集会员资格和财产属性于一体的特征,类似于著作权中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统一的属性。其中会员资格是针对本人所特有,与生命权相联系的权利性质,当被继承人死亡时,该项权利应当消失,其会员资格应当终止,故无法由其被继承人继承。但该会员卡所体现的财产价值则可以继承或转让。
遗产继承案件中遗产形式发生转化时应当如何处理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在未进行分割之前,属继承人共同共有,各继承人均系该遗产的共存人。根据於昌财、杨彩凤在宁波北仑区大碶镇河南村房地遗产分配协议,於瑞祥因祖屋被拆迁其名下分得部分现金和房票,被告作为代理人出面签订拆迁协议而取得195.61平方米房票,该房票应当属于於瑞祥和董杏蓉的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於瑞祥的部分系遗产,原、被告双方均系该遗产的共有人。
被送养人与接受方共同生活多年,是否应当认定被送养人与接受方之间的收养关系因为本案原告自幼被送到段家生活是发生在我国《收养法》实施前,原告在自幼时被送到段家生活直至原告长大出嫁,并在出嫁后与段家有亲戚来往,以及原告在段家生活期间相互使用父母子女称谓等一系列的行为,是否与段家构成送养和收养关系,最终是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认定。
陈某立下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陈水旺立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