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会计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一、会计法是调整会计法律关系的基本法,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15年。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召开,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载入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仲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为在新形势下开展会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1993年后,对《会计法》的又一次重大修改。由于这次修改《会计法》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没有采取修改决定的方式,而采取了重新修订的方式。
二、《会计法》自施行以来,对加强我国会计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强化了对社会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管理,会计人员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二是会计工作日益受到社会重视,会计工作的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特别是1993年以来,围绕贯彻实施《会计法》,我国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并对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代理记帐。在职会计人员培训、会计电算化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上实现了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工作中潜在的问题也明显地暴露出来,有些情况十分严重。一是一些单位受利益驱动,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造成假帐泛滥,会计信息失真已经成为较普遍的社会现象。1996年,根据国务院部署进行会计工作秩序整顿,在重点检查的 83.9万个单位中,有16.3%的单位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二是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粉饰政绩,达到谋取私利或者小团体利益的目的,以“关心”、“重视”会计工作为名,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对国家出台有效的经济政策和调控手段构成威胁。三是会计人员作为单位的一名普通职工履行监督职责缺乏必要的法律环境,由此受到刁难和打击报复的情况很多。也有一些会计人员受个人利益驱使,放弃职守、知情不举,或者共同作弊,危害很大。此外,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也很突出。现行《会计法》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变化和国家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要求,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为此,财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从1998年5月开始,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共同研究修改《会计法》的思路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对《会计法》作了全面修改,并于1999年5月30日提交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全国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同时会同全国人大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常委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和各地方、各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对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研究修改,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三审通过。
三、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重新修订的《会计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会计工作经验和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是我国新时期会计工作的总纲。其立法宗旨是:
1.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会计行为是指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会计管理活动。会计资料是指记录和反应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的专业性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书面会计资料。
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情况,参与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的这种职能和作用会更加突出。正如马克思所说:“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建国以来的实践证明,哪一个时期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做的好,哪一个时期的经济运行就比较正常;哪一个时期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做的不好,哪一个时期的经济秩序就出现混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利益驱动,会计职能被人为扭曲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十分严重,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也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会计行为不规范,是主要原因之一,不仅会使微观经济陷人混乱,同时也会造成宏观经济失调。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必须对会计行为依法加以规范。
2.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所谓经济管理是指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提高经济效益的经济管理活动,包括财务收支管理。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核心是加强会计管理。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依法对经济活动进行记录、核算和监督,为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供会计信息。因此,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完整,已成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多人认为,会计工作不过是记记帐、打打算盘、发发工资、办办报销。由于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会计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实际上是削弱了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所不容许的。搞建设,必须讲求经济效益;讲求经济效益,必须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3.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要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作保障,而良好的经济秩序的建立,一方面,要靠国家立法和执法予以保障;另一方面,也要靠全体人民、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来实现,即利用法律机制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社会关系,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这不仅是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会计法》的修订将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立法宗旨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关联,不可分割,本法其他各项规范都是为实现这一宗旨服务的。认真落实本法各项规范,对实现本法立法宗旨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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