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伴随着投资理财业务的蓬勃发展,资产托管业务日渐兴起,经过近30年的演变,已发展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成为低利差时代重要的收入来源。对中国来说,资产托管是个舶来品,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晨早开办这项业务时,国内对于资产托管的概念还很陌生。在近10年的时间里,资产托管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创新力强,极为活跃的新兴中间业务,业务领域遍及基金、证券、保险、信托、QFII年金、社保基金、QDII等多个门类,正在为商业银行培育中间业务,调整利润结构,加快经营转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资产托管指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的抵债资产或债转股企业委托给特定的组织经营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资产处置措施。
托管机制首先产生于对资产安全性的要求,当投资者把资金委托给他人管理时,管理人是否能够提供真实的数据、是否会挪用客户资产,是否会将客户资产据为己有等等,基于这些托管机制产生了。随着托管行业的发展,托管人逐步向交易前、交易中的服务环节进行过渡,在交易前服务领域里有一些提供市场绩效报告、绩效评估等等服务,交易中有一些合规监督、按照委托人的协议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法规的情况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还有佣金返还等等,交易后服务包括清算、会计、收入代收、税务处理等等。
银行法律事务部提供具体的银行托管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 确定托管主体的合法性;
◆ 协助银行根据具体的资产规模、委托期限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量身定制科学的投资和管理方案;
◆ 参与签订《资产托管协议》;
◆ 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对市场的研究,提交切实可行的操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 根据托管方的意愿和协议要求,认真实施既定的操作计划与方案,并接受托管方必要的查询和监督;
◆ 协助银行对银行资产(企业)实施有效的管理和运作,控制风险,以实现预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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