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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领域 >> 刑事辩护业务

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日期:2012-06-12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律政中国 阅读:376次 [字体: ] 背景色: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接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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