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未生效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此可见,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不能直接提起上诉,而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即被害人享有请求抗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抗诉权,只限于一审判决,对一审裁定则不能请求抗诉。请求抗诉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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