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性支出,包括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包括不能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者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可以扣除。
(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指参加财产保险的纳税人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质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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