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刑事辩护律师 >> 刑事知识 >> 立案量刑标准

倒卖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等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日期:2021-02-10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194次 [字体: ] 背景色:        

【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一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五5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

2.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

3.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4.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二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致使名胜古迹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2.多次损毁或者毁损多处名胜古迹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三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后果”,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五5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

2.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

3.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倒卖三级文物的;

2.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2.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

3.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

“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所盗掘的系具有一般科学、艺术、文化、考古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没有造成该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损毁,且没有挖得文物或者仅挖得一般文物并在被追诉前全部上交。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