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之前为什么要调解?
根据我们常年代理婚姻案件的经验,我们一般将离婚诉讼为了三个阶段进行代理。第一个阶段,是诉前准备阶段,主要是了解案情,收集相关信息材料;第二个阶段,是诉前调解阶段,主要在起诉之前,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以协议方式解决争端;第三个阶段,是诉讼阶段,即调解不成,双方差距过大,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问题。
起诉之前的调解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打官司,受几千年传统影响,中国人都是不愿意沾染的。特别是对于婚姻案件,涉及到太多美好和伤心的回忆,太多爱恨交织的感情,绝大多数当事人都不愿意将走入法庭作为解决问题的首选。并且,70%以上的离婚案件,都可能涉及孩子的抚养和探视,孩子会成为男女双方一辈子纠缠不清的系带,双方过于敌对僵化的关系,会影响以后双方的工作和生活。
因此,起诉之前的调解有以下好处:
可以促使调解协议的达成。
律师是专业法律人员,具有一定的身份特性,不仅能区别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给对方当事人更多的重视程度,而且可以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作对方当事人的工作,对于找到双方的差距,以及差距的缩小和接近,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
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只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当场办理即可,不用再用几个月的时间打官司。同时,可以节省大量的精力。
可以节约经济成本。
如果协议成功,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十几元钱,可以大大降低费用开销。而如果采用的是诉讼离婚,仅律师费用可能就会花掉几千元以上,诉讼费用少则几十元,多则几万元。
可以使夫妻后保持相对较好的关系。
如果最终是协议离婚,对方的情感上的折磨和伤害相对诉讼较少,关系不会过于紧张。特别是对于有孩子的当事人,离婚后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彼此还要进入彼此的生活,因此,和气解决问题有利于离婚后的双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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