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哪些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一)判决、裁定未生效或已被撤销、变更的。
(二)申请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监督的,但对财产处理部分除外。
(三)当事人未在法定申请再审期间内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超出法定申请再审期间向法院申请再审的。
(四)当事人已在法定申请再审期间内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裁定再审或仍在三个月审查期间内的。
(五)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但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或法院正在处理中的。
(六)检察机关已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或法院已基于检察监督作出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再次申请监督的。
(七)检察机关已作出不予立案、不予提请抗诉、不予抗诉或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当事人再次申请监督的。
(八)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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