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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专栏简介

不当得利

  • 工程价款利息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日期:2022-01-21 点击:447次

    工程价款利息起算时间如何确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当事人对于欠付工程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承包人能否主张利息
    日期:2022-01-21 点击:285次

    当事人对于欠付工程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承包人能否主张利息承包人可以主张利息。对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 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在何种情形下需承担过错责任
    日期:2022-01-21 点击:204次

    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在何种情形下需承担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 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吗
    日期:2022-01-21 点击:302次

    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吗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因此拒绝继续施工
    日期:2022-01-21 点击:187次

    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因此拒绝继续施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承包人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能否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
    日期:2022-01-21 点击:242次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承包人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能否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约定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因债权转让从承包人处受让取得工程款债权,债权人能否主张承包人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日期:2022-01-21 点击:280次

    因债权转让从承包人处受让取得工程款债权,债权人能否主张承包人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受让工程款债权的同时,优先受偿权作为从权利应一并受让。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发包人能否以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申请为由主张工期不顺延
    日期:2022-01-21 点击:191次

    发包人能否以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申请为由主张工期不顺延可以,但前提是合同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向其支付工程款
    日期:2022-01-21 点击:222次

    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向其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实际施工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要求发包人在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社会保险费应由谁缴纳以及社会保险费能否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日期:2022-01-21 点击:2463次

    社会保险费应由谁缴纳以及社会保险费能否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社会保险费用系工程造价的一部分,由统筹机构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予以扣除。社会保险费属于工程造价中的规费,社会保险费由建设单位缴纳,但应在结算工程价款时予以扣除,因社会保险费属于工程造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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