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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解析刑事处罚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日期:2013-05-09 来源: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64次 [字体: ] 背景色:        

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权利的剥夺,以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在我国,不同刑罚的执行机关不同,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我国的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总结出刑事处罚的执行机关各自的职能: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监狱,负责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缓刑、拘役以及拘役缓刑,对于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由看守所(隶属于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执行对未成年犯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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