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指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第74条规定:“依照本法第72条、第73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另外,因为公司的股权状况属于工商登记的重要内容,因此股权转让还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曰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由此可见,股权转让需要进行三个变更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和工商登记的变更。实践中,存在争议的主要是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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