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民事诉讼要达到法院立案标准或满足法院立案条件是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的。民事纠纷的种类十分繁杂,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不同的案件类型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不同种类的具体材料,但总结起来都有许多共同点,一般来说,起诉时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这里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原告除了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外,还应按照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递交相应份数的起诉状副本,以便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由法院送达被告。起诉状副本,是相对于递交人民法院的那份诉状而言,递交法院的诉状称正本,与起诉状内容相同的文本称副本。副本可以是抄写的,也可以是打印、复印的。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了提交起诉状,当事人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材料,以证明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适格主体。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证明其身份的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3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在受委托代为他人起诉的情况下,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盖章或者签名,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除此之外,还应提交证明基础法律关系、案件事实和自己这一方主张的证据材料,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可以提交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材料。证据材料要提交给法院一份正本,自己一方保留一份,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5)证据清单。原告应按照先后顺序罗列证据清单,包括证据名称、证明内容、页数以及是否原件,等等。
除了以上所述之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一是所有材料均应使用A4纸张并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起诉书落款须起诉人亲笔签名,复印无效,起诉人是单位的需盖章。二是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法律要求的证明材料。三是如需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原告应提交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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