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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碰都不想碰的几类当事人!

日期:2024-06-29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作者 何大律,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律师职业生涯中,总会遇到一些案件,一些当事人,让人头疼不已。虽然律师就是帮当事人处理问题的,但有时候当事人本身就是问题,不能不让律师心生畏惧。结合执业过往,分享下律师碰都不想碰的几类案件,或者说是几类当事人。

1、集体起诉或群体起诉。群体类案件总是让律师们心生怯意,尤其是那种涉及一个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不管是业主起诉物业,还是被物业起诉,这类案件充满冲突和矛盾,每个人都是一肚子主意。

人一多,问题自然多。不同业主有不同的诉求,有的希望尽快解决问题,有的则希望通过诉讼捞点好处。每天微信群里七嘴八舌,找不到重点,甚至不断地内讧。更有一些业主喜欢带节奏,借机牟利,甚至有对方派来的卧底,通风报信,打探案情。律师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协调各方利益上。各种傻×,让人精疲力尽。

加上群体诉讼中每个人的案件细节可能都会有所不同,尽管案由相同,但最终判决结果可能千差万别。即使律师尽力解释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有些当事人仍然希望律师能给出胜诉率,80%、90%,还是99%,律师得有个说法。这种不切实际的要求,让律师很无奈。

2、目的不正当的当事人。这种案件往往让律师望而却步,这类当事人一开始就抱有不正当目的。他们找律师不是为了寻求公平正义,而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如欠债不还的老赖,总想着让律师出出主意对抗执行。这类当事人坑蒙拐骗,不择手段,甚至出事了还把责任推给律师,声称都是律师教的,人品差到极致。

遇到这类人,律师不仅要承担巨大的执业风险,还可能因此遭受声誉损失。更糟糕是,这类当事人往往不愿配合律师的工作,总是希望律师能够有奇招妙计,帮助他们逃避法律责任。对这种人,建议律师避而远之。

3、走极端的当事人。有些当事人情绪极不稳定,常常提出一些极端要求。例如,他们会问律师:“我能不能把对方的丑事发到网上?”“我能不能去某部门举报揭发他?”这类当事人往往疑神疑鬼,正常的法律途径无法让他们满意,他们希望通过极端手段来解决问题。

这些极端行为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更大的法律风险。律师在面对这类当事人时,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劝说和安抚,但效果甚微。他们的行为,一不留神,也可能给律师带来执业风险。

4、扣扣索索的当事人。这类人支付了三五千律师费后,便希望律师能够包办所有的事情,七大姑八大姨的法律问题,也成了律师的问题,这类当事人既希望律师有通天的本事,又希望律师能提供无微不至的服务。

实际上,律师只是协助处理法律纠纷,而当事人才是最了解案件真相的人。特别是涉及被告人的各种外部因素时,律师需要依赖当事人的配合。然而,这类当事人往往缺乏对律师工作的理解和尊重,总是希望通过少量的律师费用,得到超值的服务。

5、半生不熟的朋友。处理熟人介绍的案件,律师常常感到左右为难。特别是那些半生不熟的朋友,打着“朋友”的旗号,希望律师能够无偿或者低价代理案件。他们认为自己有天大的面子,一提起律师费,总是说“我约着谁谁谁,请你坐坐”之类的话。这种情况下,律师不仅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要面临各种不便,电话微信不分时间地点,没完没了地咨询。到了付费的时候,各种理由推脱,说什么“朋友的事情,×律师您帮帮忙?”、“事情办好了请你吃饭”之类的,只字不提律师费。

还有那种认知特别低的当事人,你怎么说,他都执拗到那里,转过来弯。这个,咱们有空再讲。所以,律师这行,看似风光,实则背后有不少无奈。处理案件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特别是万幸中的不幸,遇到了上述几类案件,律师们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和努力。所以,各位老铁,无论你是当事人还是同行,遇到彼此,希望都能多一份理解和体谅。律师也只是普通人,也希望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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