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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对夫妻债务问题的审查处理

日期:2022-10-27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离婚纠纷案对夫妻债务问题的审查处理

1.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审查处理

审查是否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具有举债的合意,借条有无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对于可以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在离婚案件中处理;但对夫妻债务是否存在,或对债务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无法判断的,则不应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处理,告知当事人另行处理,以保障案外人的债权利益。

2.对夫妻之间债务的审查处理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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