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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中,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吗

日期:2019-02-26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905次 [字体: ] 背景色:        

行政强制执行中,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吗

答: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由此可见,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此外,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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