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暂缓执行期后仍不履行怎么办?
作者:田志超
问:我公司与外地一公司因货物买卖发生纠纷,经当地法院判决后,由对方公司在两个月内赔偿我公司损失人民币17万元。但对方公司并未按时赔偿,我公司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当地另一家公司出面担保,经我公司同意,法院决定暂缓执行。但是现在已过暂缓执行期,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我应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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