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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杀人但是未遂,是否应该接受刑事处罚对于未遂犯当然是应该接受刑事处罚的,因为犯罪人主观存有恶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法益,之所以未遂,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不进行处罚不符合我国的立法精神。如某人为了报复仇人,光天化日之下持刀在大街上追着仇人砍杀,仇人大腿上中了一刀,后公安机关人员及时赶到,将犯罪人制服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小心给对方造成了伤害,是否构成犯罪行为人负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是需要有一定的过错的,即故意。如果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主观上既不存在犯罪的故意,也不存在犯罪的过失,而完全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也即所谓的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则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也就无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怎么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应该怎样进行区分行为人构成犯罪,主观上需要具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所谓故意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会引起损害后果,而故意追求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如某人想要杀死自己的仇人,就买了毒药放到仇人的食物里,导致仇人中毒身亡,这就是故意杀人。
未满1 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被发现后因抗拒抓捕并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而故意杀人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未满18周岁的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周某不会被判处死刑。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尽管周某犯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且犯罪情节恶劣,但是因其未满18周岁,在量刑上要从轻或减轻处罚,故其不能被判处死刑。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刑规定本条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虽然二者行为人都预见到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但前者行为人并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只是轻信能够避免;后者行为人则对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听之任之和漠不关心的态度。
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处刑规定认定故意杀人罪不能客观归罪,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要根据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认定。如果行为人不是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是出于其他故意行为致人死亡的,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强奸妇女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使用暴力进行抢劫致人死亡的,等等,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应将致人死亡这一后果作为各该罪量刑的情节考虑。
共同犯罪中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该情形属于刑法中的注意规定,具体适用时应结合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来评价。邹某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主观上也存在着概括的故意,根据“概括故意以结果论”的原则,邹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杨某系本案的发起者,也是组织者,其主观上具有概括的故意,被害人的伤害或死亡结果均不违背其意志,对其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一审获刑十二年 系列案件同日宣判根据检察机关对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指控,郴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勋焘、胡勋恒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查明,胡勋焘、胡勋恒均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在起因上有重大过错、案发后两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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