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还需要补充侦查,因而建议延期审理的。
(3)合议庭认为案件证据不充分,或者发现新的事实,需要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的。
(4)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当时难以核查回避理由是否成立,或是一时无合适人员代替被回避人员参与审判活动,或者代替被回避人员参与审判活动的人无法即刻履行职责和义务,因而当时不能进行审判的。
总之,延期审理的原因是存在某种导致无法继续开庭或不延期审理难以查清案件事实的因素,延期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开庭审判达到预期目的,保证程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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