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香许愿遭人骗 诈骗谣言莫轻信
被害人谢某夫妇烧香许愿,没想到却被诈骗分子盯上,轻信诈骗谣言并被骗取钱财3万余元。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诈骗案,依法认定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夏季,太康居民谢某、廖某夫妇前往淮阳县太昊陵烧香许愿,祈祷来年将从部队转业的儿子能够安排到称心如意的好工作,没想到却被犯罪嫌疑人徐某盯上。徐某上前主动与谢某、廖某夫妇搭讪,骗取二人的信任,并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徐某虚构其亲戚在唐山市某炮兵部队当领导,可以为谢某的儿子安排工作,骗取谢某现金32000元。得逞后,谢某夫妇便再也联系不上徐某,遂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徐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作者:太康县人民法院 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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