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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日期:2015-01-08 来源:北京民事诉讼律师 作者:北京民事律师 阅读:23次 [字体: ] 背景色:        

当事人应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后7日内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在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的,或者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不再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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