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最高院典型案例
政府办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应当视为本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以政府办公厅(室)或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本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据此,政府办公厅(室)或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应当视为本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股权转让后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东,可否排除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是股权继受取得的方式之一,作为一种法律行为,通过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法有效的转让协议后履行即可取得相应股权。股权转让导致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化并非法律规定的工商登记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是公司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行为,仅发生对抗交易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而非股权取得的法定要件。股权受让方是否实际取得股权,应当以公司是否修改章程或将受让方登记于股东名册,股权受让方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为判断依据。
判决是在违反级别管辖的情形下作出的,是否应予再审再审申请人沈阳东方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钢铁公司)、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制钢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秦皇岛太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贸易公司)、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哈尔滨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冀民二终字第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法院裁判理由与原告起诉主张的理由不一致,是否属于违反“不告不理”裁判原则的情形再审申请人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申安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资天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资天和公司)及二审上诉人江西申安亚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申安公司)、二审被上诉人凯里市海峰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峰市政公司)、一审被告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公司)、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亚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高院)(2021)黔民终4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最高院当事人仅将“解除或变更合同”作为抗辩理由提出的,法院应否就此进行审理
单位向法院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人员未签名时有无证明效力
裁判文书存在缺页经查属实的,能否进行再审原审法院向当事人送达的判决书存在缺页的问题,经查系装订疏漏所致,原审法院亦已及时送达了补正裁定。判决文书存在缺页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规定的申请再审的情形,故再审申请人的此项再审事由不能成立。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原告的多项诉求非基于同一事实则应分别起诉,经释明后不分别起诉的,法院可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依据多个法律关系合并提出多项诉讼请求,虽然各个法律关系之间具有一定事实上的关联性,但若并非基于同一事实或者诉讼标的并非同一或同类,经人民法院释明后,当事人仍不分别起诉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起诉。
人民政府是否具备民间借贷出借人的主体资格民间借贷行为发生在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民事主体之间,借款人自愿与人民政府签订借款协议并实际取得约定借款的情况下,拒不归还本息,还以对方不具备民间借贷主体资格为由进行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应认定双方借款法律关系成立。借款人未按协议约定到期偿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应依法向人民政府偿还借款本息。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